補助相關規定

自111年10月20日起,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」迎來10年一次的修訂。依據新的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,可獲得補助的輔具項目,一共分成十大類242項。而一般我們所熟知的溝通輔具在此基準表中是屬於「第二類:溝通及資訊輔具-溝通相關輔具」的第94項至第100項,分別是:

94項次:溝通輔具-無語音輸出之圖卡或設備
95項次:溝通輔具-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
96項次:溝通輔具-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
97項次:溝通輔具-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
98項次:溝通輔具-電腦使用語音溝通軟體
99項次:溝通輔具-平板使用語音溝通軟體
100項次:溝通輔具-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


溝通輔具補助相關規定

補助相關規定:

一、 補助對象:經評估使用溝通輔具對促進溝通理解和表達活動有幫助者,且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  1. 第一類:【b110】、【b117】、【b122】、【b140】、【b144】、【b147】、【b152】、【b160】、【b164】或【10】。(失智症者) (ICD代碼:ICD-9:290.0、290.10、290.11、290.12、290.13、290.20、290.21、290.3、290.40、290.41、290.42、290.43、290.8、290.9、294.0、294.10、294.11、331.0、331.1。ICD- 10:F01.50、F01.51、F02.80、 F02.81、F03、F03.9、F03.90、F03.91、F04、F05、G30.0、G30.1、G30.8、G30.9、G31.0、G31.09。)
  2. 第一類:【b117】、【b122】、【b140】、【b144】、【b147】、【b160】、【b164】、【b16700】、【b16710】、【b16701】、【b16711】或【06】。(智能障礙者) (ICD代碼:ICD-9:317、318.0、318.1、318.2、319。ICD-10:F70、F71、F72、F73、F78、F79。)
  3. 第一類:【b117】、【b122】、【b140】、【b144】、【b147】、【b152】、【b160】、【b164】、【b16700】、【b16710】或【11】。(自閉症者) (ICD 代碼:ICD-9:299.00、299.01。ICD-10:F84、F84.0。)
  4. 第一類:【b16700】、【b16710】、【b16701】、【b16711】或【04】;第三類:【b310】、【b320】、【b330】、【s320】、【s330】、【s340】或【04】。(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)
  5. 第二類:【b230】、【s260】或【02】。(聽覺機能障礙者)
  6. 因身體功能及構造損傷(含腦性麻痺、腦傷、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、帕金森氏症、中風)造成言語溝通困難,且影響人際互動及社會參與者。
二、 評估規定: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  1. 經相關專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語言治療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,並於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載明本項輔具需求(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12)。
  2. 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(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)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(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12)。
三、規格或功能規範:
  1. 溝通輔具-無語音輸出之圖卡或設備(項次94):本項屬無語音輸出 之圖卡,應包括至少1,000個溝通符號;或無語音輸出之設備,應 包括至少150個溝通符號(如縮小物或部分物品、彩色照片、圖片)及所需之操作硬體。
  2. 溝通輔具-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5):應包括至少200個 溝通符號及所需之操作硬體,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內容,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。
  3. 溝通輔具-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6):應包括至少500個 溝通符號及所需之操作硬體,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內容,至少可錄製160句語音,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。
  4. 溝通輔具-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7):應包括至 少500個溝通符號及所需之操作硬體,除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 息及放音功能外,另須提供至少1種掃描功能及外接的特殊開關。
  5. 溝通輔具-電腦使用語音溝通軟體(項次98):可安裝於電腦,支援 Windows或Mac OS系統,軟體應具重複錄放音及動態版面顯示功 能,能提供情境溝通、語句溝通及文字溝通模式,並提供至少1,000個溝通符號,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,軟體須具掃描功能。
  6. 溝通輔具-平板使用語音溝通軟體(項次99):可安裝於平板,軟體應具重複錄放音及動態版面顯示功能,能提供語句溝通及文字溝通模式,並提供至少1,000個溝通符號,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,軟體須具掃描功能。
  7. 溝通輔具-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100):本項屬液晶觸控專用型語音溝通器(平板),其軟體應具重複錄放音及動態版面顯示功能,能提供語句溝通及文字溝通模式,並提供至少1,000個溝通符號,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,軟體須具掃描功能。
四、其他規定:
  1. 15歲以下符合補助資格者,申請溝通輔具-無語音輸出之圖卡或設備(項次94)滿1年後,得申請溝通輔具其他項次(項次95至100);申請溝通輔具-無語音輸出之圖卡或設備、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、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、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4至97)得2年申請補助1次。
  2. 申請溝通輔具-電腦使用語音溝通軟體、平板使用語音溝通軟體(項次98、99)者,須具備個人可使用之電腦基本配備(含電腦主機、螢幕、鍵盤)或平板。
  3. 依評估結果,溝通輔具-電腦使用語音溝通軟體、平板使用語音溝通軟體、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8至100)須搭配溝通或電腦輔具用特殊開關(項次101)同時申請時,視為補助1項次。
  4. 依評估結果,溝通輔具各項次(項次94至100)須搭配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(項次108)同時申請時,視為補助1項次。
  5. 溝通輔具各項次(項次94至100)於最低使用年限內僅能擇一申請。
  6. 申請溝通輔具-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、電腦使用語音溝通軟體、平板使用語音溝通軟體、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(項次97至100)時,應於輔具評估報告書中檢附3個月以上的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或紀錄,以落實配置本項輔具之目的。
  7. 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(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)。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(含本表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)、型號、序號、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(含年、月、日)、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、統一編號、負責人姓名、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。


常搭配使用的特殊開關及支架屬於「第二類:溝通及資訊輔具-溝通相關輔具」的第101項及第108項,分別是:

101項次:溝通或電腦輔具用特殊開關
108項次: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

一、規格或功能規範:
  1. 101項次:透過無線配對或有線連接至溝通輔具,用於操作溝通器掃描功能;或連接至電腦輔具,用於操作電腦游標、滑鼠左右鍵或鍵盤按鍵功能。
  2. 108項次:透過可固定於輪椅、桌上、床架上之夾具或可移動及固定於地面上的附輪底座,以具3個以上可調角度並可固定關節之系統,支撐並固定溝通輔具、筆記型(或平板)電腦或電腦輔具之各式聯結器,前述可調角度之關節其中至少2個可各做270度角度旋轉調整,且最少承重2公斤以上。

上述規定中有提到「溝通或電腦輔具用特殊開關」及「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」,其相關規定如下:

項次 補助項目 補助金額(元) 最低使用年限 評估人員
101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特殊開關 低收入戶 3,000 甲、乙、丁
中低收入戶 2,250
一般戶 1,500
108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低收入戶 5,000 甲、乙、丁
中低收入戶 3,750
一般戶 2,500

相關表格下載:

文件內容

下載連結

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(111/10/20修正) 另開新視窗_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
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(111/10/20修正) 另開新視窗_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
編號12-溝通輔具(含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) 點擊下載
編號13-電腦輔具 點擊下載
編號14-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點擊下載

最後更新日期: 2023/03/06